发布装修投诉

本地区消费者协会、装修维权委员会携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成立315装修投诉发布平台

投诉信息填写(请详细填写以下各项内容,成功提交后,我们会在2个工作日与您取得联系,审核完毕后信息才会显示,请保持您的联系方式畅通!)

投诉基本信息
投诉类型
请先选择您的投诉属于以上哪一类问题。(必选)
您要投诉的装修公司全称。(必填)
您装修的物业所在的详细地址。(必填)
用一句话概括描述您的此次投诉,一旦该投诉被受理它将作为标题显示在投诉列表页。(必填)
详细描述您的投诉内容。(必填)
可证明您此次投诉真实性的相关依据,以图片的形式上传。(选填,最多可上传10张图片,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投诉方信息
您的真实姓名。(必填)
可以随时联系到您的手机号码。(必填)
被投诉方信息
被投诉方负责人姓名。(必填)
被投诉方负责人手机。(必填)

常见问题

哪些情况可以投诉?

装修恶意增项、合同纠纷、工程质量、拖延工期、建材等装修工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当业主和装修公司无法沟通协商解决的。

哪些投诉无法受理?

1、与公司员工私下交易引起的纠纷,2、不能提供出施工方有效的地址和名称,3、没有装修合同文本,施工方开具的发票以及被侵权的其他证据,4、超过了合同约定的保修期,5、业主自己不遵守使用规定导致工程损坏的,6、委托他人投诉,没有出具委托授权书的,7、已达成协议,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8、对存在的争议无法实施质量检验、鉴定的,9、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行政机关或消费者协会已受理或处理的,10、不符合家庭装修工程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11、经查证属于诬告、污蔑、虚假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