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类型 | 施工质量 | 投诉人 | 卢连* | 被投诉单位 | 尚层装饰(北京)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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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日期 | 2024-11-11 | 装修地址 | 杨浦区营口路789弄11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 |
投诉状态 | 处理中 | 投诉人手机 | 1860177**** | 被投诉人手机 | 1391885**** |
本人卢连华(手机:18601774288),为营口路789弄11号301室业主,与尚层装饰公司上海一分公司于 2023年11月签订了装修总包合同,并于2024年4月6日签订了《配套材料补充协议》,该协议明确了上海郝零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品牌名“木鸟”)是尚层为业主方代采的全屋定制产品供应商。该协议同时约定了尚层装饰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或倒闭破产,尚层承担连带责任。 2023年12月30日,本人与木鸟签订52.2万元的全屋定制合同,后陆续有增项,24年5月卢连华已付清全部款项57.89万元,合同中约定了假一赔十条款。 24年7月底木鸟提供了第一批货物,安装后发现以下问题: 4、 大面积提供假货:合同约定所有柜体都是兔宝宝实木多层板,实际供货很多柜体是劣质欧松板材质;合同约定部分柜子是进口博耐克欧松板材质,实际不是;合同约定部分柜门是铝蜂窝材质,实际供货是欧松板材质;合同约定的油漆产品、各种工艺均怀疑造假与合同不符…… 5、 大面积使用了合同中未出现的劣质材料:中低密度密度板材质; 6、 2024年10月29日,尚层、木鸟已经确认了以下事实和问题:大面积柜门门板明显鼓包且不断增加;门板大面积变形;多处柜门油漆颜色和光泽度有明显色差。 7、 项目原计划8月底完工交付,目前仍处停工状态,木鸟尚层两公司互相推诿,无人处理。 木鸟和尚层多轮整改后仍完全达不到交付标准,且业主方多次协调,甚至发出4份正式的业主通知,要求尚层和木鸟提供材质清单和质检报告,两方均不执行。以上情况造成业主方巨额直接经济损失。 本人诉求: 1.无法达到交付标准的部分,尚层和木鸟全部拆除并退回业主方该部分款项,业主另行安排其它供应商处理; 2. 不符合约定的板材和工艺,木鸟和尚层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假一赔十,对业主方进行赔偿; 3.赔偿业主方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延期房租费、误工费、监测费、法务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