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欺诈违约恶意增项恶意拖延工期拒绝售后

投诉类型 售后推诿 投诉人 王一* 被投诉单位 上海八零厚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日期 2025-02-11 装修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2399弄33号**** 项目负责人 潘青*
投诉状态 处理中 投诉人手机 1861634**** 被投诉人手机 1381622****
投诉详情

上海八零厚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2日与我方签订《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双方按照微信线上约定2025年1月5日开工,施工期限截止至2025年3月14日交工。 2024年12月31日与我方建立装修沟通微信群,但一直到2025年1月5日进场前设计师与项目经理都未曾碰面交接过方案。 从进场至今只在微信群内给过我方一张未曾与我提前沟通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且在重要节点设计师都未曾到现场指点沟通,水电即将动工之际设计师与项目经理之间都不曾交接到位,最后是在我方的主动催促之下两人才正式在现场碰面,设计师至今也只去过这一次现场。 关于水电点位部分与原始方案有异议,设计师也未曾到现场沟通,连协商后的水电定位图纸都未曾出过一份让我签字确认。设计师、项目经理与我方之间严重缺乏详细沟通签字确认就开始施工导致出现争议反复扯皮,我方多次催促贵方调整仍未进行调整且无视沟通。 原承诺2025年1月22日前(春节放假前)能做完全屋水电+窗户+厨卫贴砖,但截至今日水电还未完工。 对方中间反复多次增项加钱,且窗户未与我方提前沟通确认详细尺寸与细节就擅自安装,导致与预期相差甚大。 且从签订合同之前就承诺方便我方监工的摄像头我方多次催促至今仍未安装。 根据合同第二条第3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合格,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对方身为乙方从进场至今从未按照该条款提前与我验收过任何材料就直接动工,整个施工过程我方对你方提供的实际材料与进度一无所知,且在我多次主动询问之下依旧无视。 2025年2月10日,我方主动与对方进行最后的沟通,但对方仍不承认自己的过失且拒绝整改。 报价单也做的非常的模棱两可,很多费用算在一起捣糨糊。最后也一直没有按我要求的出过详细、清晰的报价单给到我。 从动工至今,做任何项目之前都未曾主动提前告知、未曾与我确认图纸、未曾与我详细沟通细节、未曾与我验收过材料等极其敷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工期严重延误并造成违约,我方蒙受巨大损失。